在贵阳房地产资质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对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只明确规定了暂定资质的有效期,其他等级的资质并没有明确的关于有效期的规定。暂定资质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以上是现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对于暂定资质有效期和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制度的规定。尽管其他等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有效期,但很多地方省市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还是规定了有效期,有三年的,也有两年的。另外,对于暂定资质的规定,有些地方的规定也有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各地的贵州房开资质企业,除了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还要了解所在地方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规定。